枣庄市住房和千赢建设局
关于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住房千赢建设局、滕州市建工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各相关单位:
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遏制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根据《平台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千赢建设部令第22号)《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枣庄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枣政发[2012]27号)《枣庄市住房和千赢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枣住建工字[2015]22号)等有关规定,市住建局于2015年8月25日至9月2日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对全市49家具备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全市扬尘治理合格的预拌混凝土企业5 家,完成砂石料场封闭、场地硬化基本符合的11家,不合格的33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对预拌混凝土扬尘污染防治较为重视,充分履行控尘改造的主体首页,但在扬尘治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部分企业对扬尘污染防治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抑制扬尘的资金投入不足,措施不得力,砂石料场未完全封闭,场区内场地未完全硬化或绿化,洒水、清扫不到位,浆水回收砂石分离设施不到位,控尘改造工作进度缓慢,至今未按枣住建工字[2015]22号首页规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完善扬尘防治设施。
三、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中合格的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可以进行资质换证工作;基本符合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于9月30日前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整改完成并经市住建局复查合格后,可以进行资质换证工作;扬尘治理检查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承揽新的国际,在11月30日前整改未完成,逾期仍达不到平台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撤回其平台业企业资质证书。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落实属地监管首页,做好辖区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在建国际娱乐工地混凝土的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娱乐工地不得使用扬尘治理不合格的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加强我市在建国际混凝土的监督检查工作。为改善我市扬尘治理工作作出贡献。
附件:1、扬尘治理合格企业名单
2、扬尘治理基本合格企业名单
3、扬尘治理不合格企业名单
_ 名单.doc
枣庄市住房和千赢建设局
2015年9月18日
抄报:枣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
抄送: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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